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第四条有效促进新型工业化,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协同发展、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原则。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