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利、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新型工业化项目用水保障机制,按照项目用水需求与水资源禀赋条件相适应、产业结构布局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原则,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指导企业加快节水技术、设备、设施改造,提升用水效率,通过水权交易、中水免税等措施,保障新型工业化项目用水需求。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