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民政、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的教育、管理、矫治和服务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