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第二章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第十二条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应当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严厉惩治恐怖活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