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地方立法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