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基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能力建设,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水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