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城市桥涵设施包括桥梁(含高架道路、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管线桥)、地下通道、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