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本条例所称城市桥涵设施包括桥梁(含高架道路、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管线桥)、地下通道、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