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因紧急抢修自来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设施必须挖掘道路时,有关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缴纳道路挖掘费。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