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严格控制道路重复挖掘。埋设地下管线等施工符合非开挖条件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能够结合其他正在或者将要开展的施工活动的,应当合并施工。除供电、供水、供热、燃气设施抢修外,自十月十日至翌年四月十五日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