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高危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违反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