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城镇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