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城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维护城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交通秩序和市政公共设施的意识。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