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饲养动物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随意弃养。携动物进行户外活动,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动物排泄物。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