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第二章 民族医药服务与管理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建立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的具体职责。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