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第七章 促进和保障第五十七条有效市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科技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医疗机构开展的基因和细胞技术及产品的临床研究、临床试验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指导整改。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