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整合优势力量和资源,支持和推动综合性、公益性研究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基因和细胞技术及产品研发提供支持和服务。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