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监督制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