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列为校本教学辅助内容。

自治县鼓励和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传统文化的专业和课程。

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