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遵循全域谋划、生态优先,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