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苗王城景区条例第六条有效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苗王城景区的保护,对在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苗王城景区的义务,有权对损害苗王城景区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控告。鼓励和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对污染苗王城景区环境、破坏资源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