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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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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社会协同

第四十三条

有效

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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