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