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本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培养,支持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强化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学专家学者、法学院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