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各族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各族人民体质。

自治县培育和支持民间文艺团体定期举办侗年节、鼟锣节、赶坳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节会活动。

自治县大力发展广播、电视、电影等社会事业。

地方法规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