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以下简称自治机关)。

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自治机关行使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自治机关驻沱江镇。

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