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加大脱贫地区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自治县支持国家建设工程移民和其他易地搬迁移民发展,帮助移民安置区招商引资、办厂兴业,促进移民就业、创业,增加收入。

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