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维护国家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自治县的遵守和执行,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自主安排和管理自治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