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城市出租车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标志、标牌,保持车辆性能、设施完好。出租车驾驶人在运营中应当携带客运资格证件,打表计价,不得恶意绕道、拒载、甩客或者擅自涨价。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