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开展定期巡查、养护、维修和监测,建立运行维护台账,保障海绵城市设施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