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城市桥梁管理,包括河道桥梁安全保护区的管理。

邕江的桥梁安全保护区,是指大桥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的陆域和水域,引桥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三十米范围内的陆域;

邕江各支流(含湖泊)的桥梁安全保护区,系指大桥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三十米范围的陆域和水域,引桥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二十米范围的陆域。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