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桥梁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城市桥梁管理,包括河道桥梁安全保护区的管理。邕江的桥梁安全保护区,是指大桥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的陆域和水域,引桥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三十米范围内的陆域;邕江各支流(含湖泊)的桥梁安全保护区,系指大桥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三十米范围的陆域和水域,引桥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二十米范围的陆域。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5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