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一条已修改未按规定缴存首期住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