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同步字幕,条件具备的每天至少播放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并逐步扩大配播手语的节目范围。
国家鼓励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网络视频节目加配字幕、手语或者口述音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
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同步字幕,条件具备的每天至少播放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并逐步扩大配播手语的节目范围。
国家鼓励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网络视频节目加配字幕、手语或者口述音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