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基本单位行政登记等相关信息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