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