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六条有效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履行参加表决的法定职责,及时审慎按键表决,杜绝不按表决器行为,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交付表决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再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