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城城市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保持照明设施的完好、整洁,对污损、陈旧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修复或者更换。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