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