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擅自停水、停电的,由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