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一节 物业的使用第六十一条有效业主产生的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应自行做到日产日清;委托物业服务人清运的,清运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