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物业管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物业服务人从业人员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建立物业服务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物业服务人诚信档案是物业服务人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