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物业服务区域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第十三条有效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通信、消防、电梯、安全防范、环卫、邮政等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