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