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旅游推介、产品展销、招商引资等方式宣传推介芦笙和斗马文化,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

鼓励和支持自治县内芦笙和斗马表演团体到外地参加比赛和开展演出展示活动。

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