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召开成员大会的方式设立。设立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设立决议应当由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