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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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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运营

第二十六条

有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以每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时点,对全部资产进行年度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向全体成员公示。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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