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利用第八条有效省、洞庭湖区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功能区的要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质监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种植养殖和工业用水,保障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