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