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优生优育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建立健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鼓励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