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