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修改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在项目批准立项前依法申请办理岸线使用审批手续。在原批准的港口岸线内改建、扩建港口设施,不变更港口岸线使用人和港口岸线用途的,不需重新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